版权侵权
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使用任何版权的专有权利时,就发生了版权侵权。有两种类型的侵权:初级和次级。主要侵权涉及被告的直接侵权。如果有人协助他人或团体侵犯版权,就会发生二次侵权。
二次侵权有两种类型,共同侵权和替代侵权,这两种侵权均未在《版权法》中明确禁止,但在判例法中已成为禁令。如果某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侵权,则故意诱导、导致或实质性促成版权侵权的人可能被视为共同侵权人。法院将确定个人或组织是否有替代责任,以查看上级方(如雇主)是否从主要或直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中获利,并对直接侵权人拥有监督权。
为了强制执行版权,版权持有人通常会向利用专有权的个人或实体发送终止信函。在某些情况下,会发送多封停止和终止信函。但是,如果通信失败,版权所有者可以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以执行其权利。当版权在版权局注册时,侵权者可能需要支付版权所有者的法定损害赔偿金和可能的律师费。侵权者也将被禁止继续使用该作品。
深圳侵权诉讼律师说原告在版权侵权诉讼中必须证明什么?
原告以初步侵权为由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时,必须证明其拥有著作权,被告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其著作权作品的原创性方面的权利。通常,当原告证明被告可以访问原始作品并且两部作品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性时,复制证明是通过间接证据完成的。法院通过寻找两件作品之间的相似性来确定实质性相似性,包括它们的格式、外观、声音或文字以及序列。虽然所有者不需要对他们的作品发出通知或在版权局注册,但及时采取这些步骤可以更容易地在以后建立版权侵权案件。
版权侵权损害赔偿
如果著作权人成功证明侵犯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利润。实际损失以侵权时的“损失市场价值”衡量。在确立利润时,版权人必须证明侵权人的总收入,侵权人必须证明可扣除的费用和可归因于原创作品以外因素的利润要素。在法院认为公平的情况下,版权所有者可以在判决前选择为所有侵权行为追讨 750 至 30,000 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
如果作品在作品发表后三个月内或侵权之前已在版权局注册,所有者可以在无需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获得法定损害赔偿和律师费。如果侵权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原则,如果侵权人是非营利教育机构或图书馆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该原则范围内侵权,则必须判给法定损害赔偿,而不是实际损害赔偿。通过复制作品而雇佣,或者侵权人是通过表演或复制非戏剧性文学作品来侵权的公共广播实体。
当侵权是“故意的”时,可以进行刑事处罚。如果法院认定侵权是故意的,则法院可以将法定损害赔偿金提高至最高 150,000 美元。然而,当侵权人没有理由相信他或她的使用是侵权时,法院也有酌情权将损害赔偿减少到不少于 200 美元。
防御
如果您因侵犯版权而被起诉,您的律师可以提出的常见辩护是:
诉讼时效已过;
您没有理由知道该作品受版权保护;
根据合理使用原则,您的侵权行为是允许的;
您独立创作,无需复制;或
您已获得使用版权所有者的作品的许可。
这些抗辩中最不可预测的是合理使用抗辩。但是,当涉嫌侵权的作品是对早期作品的批评、新闻报道、被视为奖学金、被视为非营利教育用途或构成模仿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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