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房后才知有一对情侣在这套房子里面自杀,请问还能要求退房吗?如何搜集证据?
深圳房地产方面的律师答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直接询问中介公司或房主该房产的情况,也可以到物业公司、居委会、邻居处了解该房屋和所在社区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相关情况。若情况得到证实,你可以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虽然不影响房屋在物理性质上的使用,但购房人对此产生忌讳也属于人之常情。发生该情况通常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购房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对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重要信息予以披露。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隐瞒重要信息,则卖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那么你要求撤销合同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深圳房地产方面的律师建议你可以先与中介或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相关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同时搜集能证明房屋真实情况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合同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这一权利将会丧失。
什么是凶宅?
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凶宅”进行明确的定义,深圳房地产方面的律师一般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凶宅是指根据民间的善良风俗认定,曾经在该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可以被认定为凶宅。
但是,凶宅的界定也是有底线的,捕风捉影的鬼屋、完全凭主观臆断界定的房屋、经风水先生看过的房屋等法律一般不会认定为凶宅。
今年新政不断,沪楼市回暖信号强劲,很多普通的工薪阶层无法购买新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一项就是让人毛骨悚然的“凶宅”,我倾其一生积蓄买到凶宅能“全额退款”吗?
合同中明确约定“凶宅”范围
近年来,随着“凶宅案”急速上升,司法实践中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凶宅”的案例,已经从不支持退赔逐步转向支持。凶宅通常分为发生过暴力凶杀、自杀和自然死亡的房屋三种,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旦买了属于前两种情况的凶宅,法律上是支持退房的。
由于非正常死亡事件涉及到个人隐私等问题无法查询,即便是聘请律师也很难调查取证。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有必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东应履行如下告知义务:告知该房屋是否发生过凶杀案、周边是否有不适宜居住的情况,房东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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