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房产律师 买房子加个名字是件大事。
但是你可能不知道。
即使在房地产证明书上写上你的名字。
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
很多人认为你在嘲笑我
请不要着急。
看完这些你就知道了。
围绕房地产。
多数是这样的问题1、结婚房间,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谁的名字?只写男人,女人也出钱,以后矛盾,怎么办?
2、小夫妇,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好了,这么清楚,一开始就不信任了吧
3、这个结婚买房子,房地产证明书上有你的名字真的很重要吗?
那么,这房子到底归谁呢?
例如,小王有她,打算结婚。两个人是应该在结婚前买房还是结婚后买房?是要求父母买房还是自己借贷?是两个人合资买的,还是小王自己负担的?等问题不能争吵。她说,即使小王一个人买房,也要在房地产证明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否则,我就不结婚了!
王先生该怎么办?
我们假设有三种情况。
分析王先生可能面临的房地产证明书的各种问题1、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情景②:为什么结婚前a用贷款买了套房?房子不一定是a的
结婚前a买房子,房地产证明书是他自己的名字,结婚后两人一起生活还款,万一两人分手,那房子怎么分开,两人可以商量。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断家属于a,未偿还的贷款成为a的个人债务,共同偿还的钱和家庭附加价值由a补偿b。
二、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时。
情景①:为什么说房子是a全额买的,这房子不一定属于他们俩?
a和b结婚后,利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在房地产证明书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他们离婚的话,b没有证据证明她买这所房子的时候出了钱,财产被分割的时候,法官可以判断这所房子是a。
情景③:家是a的父母出钱买的,写了AB的名字。这房子是他们俩的吗?
没有借书,这房子就是他们俩的。没有借书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被认定为赠与夫妇,由双方共有。即使AB离婚,父母也无权收回出资金。
从2021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司法解释(1)与《民法典》一起实施,其中第2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住宅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这项规定与以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致。也就是说,在孩子登记结婚之前,父母出资购买住宅,一般被视为自己孩子一方的赠与。
但是,孩子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规则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住宅出资的,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的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项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送的财产,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以下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补偿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所有。
三、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多个人的名字时。
这种情况相对复杂。
以下是一张图片给你的答案。
怎么样?你看完了就知道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地产权的证明书。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上记载的事项,必须与房地产登记簿一致的记载不一致的,除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有错误外,还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基准。
第220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不对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必须更正。
法律注意事项:
现实中的情况可能千差万别
真的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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