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快件的损失赔偿涉及到大家切身利益,贵重物品丢失损毁后,双方对赔付问题经常产生分歧,那么此种情况具体应如判断赔偿标准呢?
我国邮政法规定,对于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未保价的快件,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而对于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即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
快件损失赔偿纠纷中,可以依照前述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邮政中的“普遍服务业务”呢?
我国邮政法第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kg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kg的包括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即包括:
1、信件、单件重量5kg以内(包括5kg)的印刷品、单件重量10kg以内(包括10kg)的包裹的平常邮件寄递、给据邮件(保价、挂号邮件)寄递,但不包括邮政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
2、邮政汇兑。邮政汇兑是人民群众需要的基本金融服务,而且邮政企业拥有点多面广的优势,邮政法将邮政汇兑定位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
揽收后发往下一站中心,超过72小时后没物流建议联系商家维权
一般我们网购买东西,商家都会在48小时内帮你及时发货,除非你是定制的特殊的产品。
快件发出后,物流显示发件网点发往下一站的中心,并且72小时后还未更新物流。那这种异常的快件,建议你第一时间联系下商家,让他们那边尽快帮你核实处理。这种快件有百分之九十是丢件了。如不及时联系行家那边维权处理,时间久了处理时效就会很慢的。
你千万不要觉得快递公司会给自己处理,如果自己不去咨询,不去反馈,估计那个快件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相遇了。快递公司一天揽收发出上几十万的快件,系统是不会自动提示你的快递异常给你处理的。
物流停留在中转,超过48小时后未更新物流请联系商家维权
一般快件到了中转站后,转运中心会第一时间卸车分拣发往下一站。如果包裹一直显示停留在中转,并且超过48小时,那你的快递应该是在中转卸车拆包时掉落了,也有可能是面单脱落磨损情况。
因快递量多, 包裹相互摩擦,有些面单会被磨损掉收件人信息,当分拣员看不清是哪个单号的包裹时,就会被停留在中转站的仓库无面单内。需要收发件人其中一方反馈,然后再通知发件网点核实,才能被处理。
有些寄的生鲜水果之类的快件,如果面单磨损,在中转停留超过3至5天就会被当弃件处理。
如图中的包裹快递物流信息,他是3月13号就到了南宁中转站,一直到20号才更新出物流,包裹是经过收件人那边反馈,快递公司进行核实处理的,后面从中转站找到重新认领退回给商家了。
包裹签收后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商家维权处理
现在快递员专用的(掌中通)APP里,有一个很方便的功能,那就是一键入签收。有的时候,有些快递还没来得及派送就被直接签收了。
如果包裹未及时派送,过了一两天很容易丢件。如果你的快递签收后未及时收到,要第一时间反馈给商家,或者可以打官方电话95311。
被签收掉的快递你如果没收到,快递公司都会给你处理,如果丢件,也会赔付给收{发}货人。
此外,在就用户维权保障这一问题上,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做出了如下规定: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而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最后,对于快递企业丢失大额合同等同类文件涉及的赔偿问题?
首先,能否按原件赔偿需视具体情况,如未报价且符合普遍服务业务的,可选择主张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按我国邮政法,将受到不超过所收取自费3倍的限制。
但是如果不属于普遍服务业务范畴之内,赔偿额将可突破3倍这一限制标准。
第二,按照合同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兼顾考虑是否存在订立格式条款的情形,快递公司通常会载明格式条款,一般包括保价、未保价相关赔偿标准,对于此类条款,快递公司有详尽的告知说明、区别显示的义务。
如前述义务未能履行,快递公司或将承担超出3倍邮费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价快件
对于那种昂贵的快件,很多顾客都会选择保价。保价1000元、2000元、3000元等等。
其实,如果你真的要保价,就一定要和业务员问清楚,包裹保价是只保丢不保损的。就是说如果你寄了一个2000元的物品,保价2000元,寄到收件方地址内物破损了,如果你没有对应的价值证明,是无法赔偿你2000元的,不要觉得保价了就高枕无忧了哦。深圳律师免费咨询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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