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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赛格广场律所讲农民朋友公路晒粮食是否违法?

时间:2021-09-13 10:28 点击: 关键词:福田赛格广场律所,公路晒粮,交通事故

  新收获的玉米、水稻等农作物需要晒干之后才能售卖或贮藏。然而,现在许多农村都没有了打谷场,况且,自家的院子又很小,从而导致收获的农作物没有办法晾晒。于是,许多农民朋友就想到了宽敞的公路,就会把粮食摊晾在公路上。殊不知,这种晒粮方式是被禁止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案例1:2020年6月7日凌晨2点半左右,山东省某地的徐某某驾驶鲁P5***1号小型轿车沿乡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一路段时,因观察操作不当,轧到商某某晾晒在路面的麦子上,从而导致车辆侧滑并翻入路边麦田中,造成乘车人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2017年10月24日,江苏某地的陈某将自家收获的玉米晾晒到公路上,并用电动三轮车隔挡了一下,用以防止玉米被过往的车辆辗轧。晚上六点钟左右,王某骑电动车回家,在公路上行驶时,因避让其他车辆,不慎撞在了陈某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上,从而导致陈某连人带车翻入路边的壕沟中,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其实,因公路打场晒粮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次数已经数不胜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及有关执法部门才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农民朋友私自在公路上晒粮。

 

  为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公路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堆放物品等,杜绝一切妨碍公路交通、污染公路的行为。

  二、对擅自在公路上从事打场晒粮、堆放物品等违法行为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下行政处罚。

  三、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堆放物品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依照有关规定,对于不听劝阻,干扰、阻碍路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还将会被采取拘留措施。深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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