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个平静的周末,没想到深夜等来了王力宏的「离婚后续」。王力宏前妻李靓蕾突然发长文爆料,内容信息量之大,让人咋舌。
先是说婚后不停被催生,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备孕、怀孕,生孩子、育儿中度过。然而生完孩子,王力宏就表示自己要过「单身生活」。然后又说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就像一个全年无休,24 小时的「保姆」。而且王力宏在结婚前就让她签婚前协议,保护了自己的婚前财产。离婚前还转移财产,不让她拿到钱。之后又狠狠爆料了,王力宏私生活混乱。
深圳益田村律师总结一下就是:王力宏存在「招妓」、「婚内出轨」、「男女关系混乱」、「跟炮友暧昧不清」……王力宏的私生活一直非常低调,几乎没有被媒体曝光过什么,这次离婚也着实令人一想不到。咋说呢,滤镜碎了个彻底。在震惊的同时,也深深地替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李靚蕾觉得不值。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生,却在婚内中却经历了如此多的不堪。最后人财两空。
婚姻的忠诚真有这么难吗?
深圳益田村律师想,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为再牢固的关系,也有可能会破裂。与其纠结彷徨,不如早做打算。有人在感叹王力宏这个瓜时也建议,结婚后一定要签署「婚姻忠诚协议」。知乎律师答主 @王箭平 曾详细解读了「婚姻忠诚协议」,值得大家参考:作为婚姻家事律师,身边经常有人咨询,忠诚协议、保证书、悔过书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约定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下的社会,出轨已然成为常态,有人选择原谅,毕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在原谅的同时,别忘了保护自己,这样的做法才是理性明智的。我们先来看看司法实务中对「忠诚协议」是如何看待的。因为争议太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意回避了这个问题。所以就目前来说,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忠诚协议」效力的认定问题,全国各地法院认定的尺度不一。法院也担心如果全部否定的话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自由的法律初衷,也不利于对非出轨一方的财产权益保障,出轨方也会更加肆无忌惮。
如果一律认定「忠诚协议」有效,当事人就要费尽心思证明对方具有出轨的行为,势必出现捉奸成风的负面社会效应,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所以一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裁量。我们再来看一下财产协议的相关法条:《婚姻法》第 19 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法条明确规定婚内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聪明的你们到这里应该很清楚该如何选择了。但是,还不能着急,人一着急就容易犯错,说不定一不小心您就会掉进自己挖的坑中。
大家注意了,在这里作为家事律师我给您几点建议:
1、协议的名字,尽量能凸显出协议的本质,带「婚内」两字就更完美;如:「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2、协议最开头部分,清楚表明其「婚内财产分割」的性质;不妨直接将《婚姻法》第 19 条直接搬上去,然后写明「本协议根据《婚姻法》第 19 条,约定如下......」。(本文写于民法典颁布之前,故引用婚姻法)
3、协议中不宜有「如果离婚就按此协议的规定来分配财产」之类的字眼或条款,否则该协议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无效。因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在协议中将你们想约定归属的财产明确化,不能模棱两可。如位于哪里的几零几室的房子,车牌号为多少的某某牌车子,哪个银行账户的票子等,但孩子的抚养权事宜不需约定,约定了也无效。
5、协议签订后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去办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当然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是最完美的了。
这是我们在财产上能做的对自己的最大的保护方案。深圳益田村律师提示了要点同时也将法律风险点传递给一些客户,客户反问我:既然忠诚协议会被大概率认定无效,要不要签?而且对方可能不愿意签字,有什么补救的办法。难道对方出轨就拿他没办法了吗?
现在,深圳益田村律师先对忠诚协议的内容进行拆分,一份忠诚协议内容其实很简单,包含两块:
1、对方有婚外情的事实;
2、一旦发现又有婚外情,对方放弃约定的财产权益。
所以我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签订两份协议:一份保证书/悔过书,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在保证书/悔过书中,不涉及财产的处置,只是写清楚对方出轨的事实,以及保证下次不会再出轨了。 这份协议的目的只有一个,证明对方有出轨的事实,仅此而已。对于财产的处置,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来实现。如果男方不愿签上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时,「保证书」「悔过书」之类的还要不要写?以及如何写?
也是要的,因为至少可以作为对方婚内出轨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首要内容必须明确以前犯过什么错误,明确事实;其次如外面有私生子,以及为私生子所支付的费用也需写清楚,这部分款项视为男方的个人开支,离婚时男方需补偿女方一半款项;第三为婚外情女子买了什么东西,如房子、车子,花了多少票子,写清楚,这就为女方日后向第三者追回财产,或者离婚时让男方补偿女方一半的请求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这里再顺便说一下怎样让对方更愿意在财产协议约定书上面签字。
对策就是——约定份额,不约定对方净身出户。因为净身出户意味着完全剥夺对方的份额,对于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三思而后不行」的。例如把财产约定为 3:7 或者 4:6,对方减少的份额就是对他的惩罚,既保证了协议有效又能保证对方自愿签字,可谓一举两得。所以,凡事不能太贪心,贪心不足蛇吞象,适可而止才可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最后归纳总结:婚内财产协议最好,其次才是保证书、悔过书、忠诚协议。当然以上所有都是事后的补救,最好的方案还是希望我们大家都能遇见不忘初心的他!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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