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规:离婚后这4样东西必须归男方,女方无权干涉
1、男方的私有物品,比如说鞋子、衣服等等
这些东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自己,而且它们都是男方量身购买,女方要了也没什么用。在上述案例中,就如罗某所说,李某带不走他的鞋子内裤。
2、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等
这类都属于男方的私有资产,除非男方把它们拿来公证分配双方所有,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深圳婚姻律师
并且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就算男方出钱,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只要夫妻双方都在场,并且女方在登记栏签名,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这是法律条款中专门规定的一部分个人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属于一种。
3、离婚前男方由于工伤或其他的意外事件得到的赔偿款
这部分财产属于男方私有谁都无权侵夺,女方是带不走的。
4、通过遗嘱或者赠予得来的财产等等
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
婚前财产公证现在很受欢迎。但财产公证书好比两人各自的财产“清单”,只能说明当时各自的财产情况。它并不是万能法宝,只起到固定证据作用,如果以后离婚打官司,它的证明力会比一般证据更高,但并不能直接解决纠纷。 律师提醒说,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