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应当在放弃继承前处理。 不这样做应被视为接受继承。 但是,当我们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时,应该注意什么? 接下来就由深圳婚姻继承律师为您讲解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进行。因为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而只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只是一种不能放弃的资格。
2、放弃继承地表示企业应当在遗产进行分割前做出。因为世界遗产分割问题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信息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没有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出现不是继承权,而是通过个人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3、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4、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未经任何人同意或同意,他们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但是,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无效。
二、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保留为条件的问题是有争议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
1、继承人是否可以部分放弃继承权?
(1)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人们普遍认为,继承权是不可分割的,只能被完全接受或放弃,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一部分,将导致继承人只能继承权利,而不能承担义务。继承人只想取得部分继承权,其他继承权转让给其他继承人的,可以在受让或者分割遗产后继承。
2、继承人放弃的遗产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1)我国继承法没有区分不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在我们的继承法中,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即不参与继承的法律关系,不能得到继承权,当然也不能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至于继承人表示不会接受遗产,并会把遗产交予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即他们参与继承后所得的遗产的处置,而不是继承权的处置。
三、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继承人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放弃财产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将丧失继承资格,不能再参与继承。这时候为了保护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就需要签订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协议。以上就是深圳婚姻继承律师为您讲解放弃继承权需要我们注意什么问题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深圳婚姻继承律师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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