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十而已》中,许幻山与顾佳离婚,引起网友热议。现实中,法律是否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净身出户,是否也意味着对夫妻共同债务免除责任?
咨询深圳婚姻律师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2017年6月,吴某因缺乏个体业务资金周转,向银行贷款10万元购货。他的妻子张某在申请表上的主要亲属处签字确认,楚某作为担保人为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到期后,由于吴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楚某于2019年10月全额偿还贷款本息。赔偿后,楚某向法院起诉吴某、张某,要求两人共同偿还赔偿金。
然而,张某拒绝偿还,理由是他与吴某于2019年2月离婚。离婚时,双方同意债务由吴某承担,他已经离家出走。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楚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向债务人吴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签署或者事后认定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吴某与张某结婚期间,张某作为吴某的妻子,签署确认吴某借款10万元用于个体业务的资金周转,10万元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咨询深圳婚姻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处理了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的,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
虽然张某已于2019年2月与吴某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由吴某承担,但他仍应与吴某共同偿还楚某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所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双方在离婚时就债务所有权达成协议,但不能与第三方抗衡。
夫妻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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