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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前妻增加子女抚养费吗?深圳知名婚姻律师为您讲解

时间:2022-12-06 10:33 点击: 关键词: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子女抚养费

  当婚姻走到了尽头,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面对离婚的局面。离婚时,对于自己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存在争议一直影响较大,拥有这些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学生可以发展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他们对于中国已经离婚的夫妻,能否再起诉前妻增加抚养费用呢?下面的案件工作当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信息是否又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可以起诉前妻增加子女抚养费吗?深圳知名婚姻律师为您讲解

  一、起诉前妻增加子女抚养

  张和周某(系教师)于2005年6月被法院判决离婚,已婚儿子张由张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元。2007年9月,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张某起诉他的母亲周某加薪,要求周某每月的赡养费从120元提高到300元。经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自2007年12月1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2010年6月,张某再次将张某的生活教育费用作为重大开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周某的工资收入,要求被告支付每月600元的生活费。

  二、改几次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对能否可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两种方式不同学生意见:

  有意见认为,法院已下令被告周支付每月300元的抚养费,原告的索赔违反了“案件无理由”的原则,法院应驳回其索赔。

  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子女在离婚后要求父母增加赡养费,如果法院认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依法增加子女的赡养费,只要父母有能力支付,就应该支持他们。

  三、改变子女抚养条件

  第二种观点意见是正确的,理由进行如下:

  四、原告的申请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所谓“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法院的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对同一事实、同一标的物提起另一诉讼。其基本内涵是当事人对同一事件或同一法律关系不得再次提起诉讼。就法院而言,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作出判决的,不得重复。所谓同一事件,是指同一当事人,根据同一法律(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律事实) ; 同一请求,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同一判决。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才能称为同一事件,否则就不是同一事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戊)款规定: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除人民法院裁定允许撤诉外,应当通知原告依照诉讼程序处理。”这一规定体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是诉讼中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维持现行法律文书的既判力; 避免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决; 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纠缠,从而导致诉讼。

  本案中,原告因出现新的情况,要求被告周增加支付抚养费,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被扶养人在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此,最初的通知请求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可以起诉前妻增加子女抚养费吗?深圳知名婚姻律师为您讲解

  五、原告的诉请符合我国法律制度规定的可以通过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形

  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根据当时的情况规定具体的抚养费数额。但是,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生活所需的费用必然发生变化,离婚时确定的赡养费很可能难以满足子女的生活需要。因此,为了保证儿童的正常生活,必要的学习费用。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约定或者判决金额的合理请求。换句话说,法律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调整儿童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支付。应该得到支持。

  (1)原托儿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或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需要的;

  (3)有其他合理理由增加的。

  根据上述规定,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首先需要参考当地同龄人的平均生活水平,对其请求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此处所指“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应”是指维持子女正常生活所需之合理费用,既不应以满足子女的奢侈性消费需求为标准,也不应仅以能够维持子女生存为标准。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应是指以前所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确实无法满足该需求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其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从而使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或者接受正规的学业教育。其次需要法官判断父或者母有无经济支付能力。无论是法定还是酌定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只有当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准予增加抚养费数额。如果父或母经济实力有限,没有能力承担过多的抚养义务,则不应予以支持。

可以起诉前妻增加子女抚养费吗?深圳知名婚姻律师为您讲解

  深圳知名婚姻律师认为,本案中,被告周支付给原告的赡养费是以当时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的。原告现在是重点高中的学生,生活和教育成本必然会增加。原赡养费数额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现被告周的月工资已增至2560元,有能力支付子女抚养费。根据原告生活、教育的实际需要,应当酌情增加被告的赡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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