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对监护人解除监护呢?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根据最新法律进行详细的解答,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收藏起来。
解除监护的法律情形是指被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责任时,拒绝将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 监护人的行为侵犯其身心健康或者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撤销监护。
一、监护权进行撤销的法定社会情形
(一)严重损害病房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管理职责,或者企业无法通过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进行部分学生或者可以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情况严重受到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社会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地位,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依照法律和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指定监护人:
1.严重损害病房身心健康的行为;
2.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部分或者全部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困境的。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条所称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管理部门工作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相关部门人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监护权被撤销后还可以进行恢复吗
监护权被撤销后可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故意犯罪外,人民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酌情恢复被监护人的监护。 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三、有权申请撤销监护资格的主体是哪些人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近亲属和朋友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管理部门发展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研究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海关工作委员会、学校等组织和单位。
申请进行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一个临时生活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管理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企业单位和人员工作提出。
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撤销监护人资格方式的解答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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