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且调解协议应当依法履行。然而,在调解书生效后,若当事人发现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想要重新提起诉讼,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深圳律师咨询网为您讲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一、调解书内容是否涉及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
首先,应当核实原调解书的内容是否已经涉及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如果已经涉及,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者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对新的事实进行补充协商。但如果原调解书内容不涉及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当事人则需要重新起诉。
二、重新起诉的适用程序
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如需重新提起诉讼,需要重新起诉,并且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具体来说,应当依据事实和合同变化情况,重新起草诉状,并附上新的证据材料。然后,将起诉状提交给原审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补正或者补充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无法证明或者证据不足,法院有可能拒绝受理,需要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材料。
三、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随时撤诉;在法院审理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和诉讼的事实和理由,但不得影响诉讼进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四、深圳市相关案例
案例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4)南法民初字第00211号案
原告在起诉过程中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被告认为该事实和证据不符合事实,且违反诉讼程序规定,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新事实和证据与本案有关,且原告已经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符合诉讼程序的要求,因此法院应当受理原告的起诉,并依法审理。
案例2: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5)宝法民终字第1149号案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因为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一致,导致争议。后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发现被告并没有履行调解协议,因此要求重新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出的新证据和事实确实与调解协议未履行有关,应当受理原告的起诉。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如需重新提起诉讼,需要核实调解书的内容是否已经涉及新的事实或合同理由,如有需要重新起诉,遵循相应的程序,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重新起诉的程序
当事人重新起诉的程序主要包括起诉状的提交、立案审查、送达、举证、庭审和判决等步骤。
起诉状的提交当事人在重新起诉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具备法定格式,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此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调解书和新证据材料等,以便法院审理。
立案审查法院在受理起诉状后,会对起诉状进行立案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等。如果符合要求,法院将立案,并通知被告答辩。
送达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和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明确其观点和诉求,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举证在庭审前,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诉求提供证据。当事人应当根据诉讼主张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审理。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其诉讼主张,法院将不予支持。
庭审和判决庭审是审理案件的主要环节。在庭审中,法院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以及调查了解必要的事实。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将作出判决,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结论
深圳律师咨询网提醒大家,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如需重新起诉,应当仔细核实调解书的内容和新的证据材料是否符合重新起诉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重新起诉,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同时,法院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