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管理一直是企业敏感的话题,法律没有保护员工的死角,使企业管理更加困难!员工怀孕期间不敢安排重活,怕累?产后回来也要体谅她太久没做了,跟不上大家的进步情有可原?深圳劳动律师网甚至可以说,三期员工是公司的一级保护对象,稍有不慎就容易遇到禁忌!但万一有员工抓住这一点,在三期内肆无忌惮,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我该怎么办?真的没办法管吗?
开除孕妇员工,仲裁委员会:合法!
公司两年前招聘了一名员工小赵,入职不到5个月就怀孕了。公司看到她平时工作认真,为了照顾怀孕的员工,为她减少了一些工作量,结合自己的申请,也让她提前休产假。谁知,小赵休完产假不到半年,又怀孕了。这时,公司坐不住了,我们招人是为公司创造价值,一年生一个孩子,这个企业受不了!
于是,主动找小赵谈话,希望她能为公司着想,先不要生这个孩子。但小赵听后并不高兴,也非常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留下这个孩子。公司别无选择,只能按照惯例,先调整她的工作内容,以减轻她的工作量。但这次小赵并不欣赏,而是开始每天迟到早退,最后连工作都不愿意做。
公司多次要求小赵了解情况,试图让她调整自己的状态,从来没有想过她地说:不要总是跟我说话,只是不想做,有能力你直接打开我啊!因此,根据她的说法,公司正式向她发出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理由是每月迟到早退五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通知她完成手续后不必再来公司。小赵不是素食者。他第二天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他还提交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记录。
幸运的是,仲裁委员会一直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处理问题。他们认为公司的做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赔偿金,这件事已经结束。
以下六种情况,免死金牌也没用!
深圳劳动律师网从上述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知道,三期不是免死金牌,公司也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出现哪些情况,属于公司正当开除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三期员工违反这六种情况时,公司可以依法开除,不支付赔偿金。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
(五)通过欺诈手段强迫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期员工管理,企业三步轻松完成。自国家开放二子、三子生育政策以来,三期员工管理已成为公司不可避免的问题。
公司应该些什么才能有效管理?
1、完善公司制度。
公司应结合业务发展,明确规定哪些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做好规章制度的民主公示程序,以企业制度为有效管理依据。
2、合理调整工作。
在不降低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将三期员工调整到影响较小、工作强度较低的岗位,避免严重影响公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三期员工的状态。
要注意三期女员的工作状态,及时引导不良心态,及时谈话,避免加剧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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