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作为报告的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天骐解释了报告中提到的“老夫少妻”网络恶搞事件。关于具体时间和龙岗区律师一起来了解。
本来是一个女博主记录得和爷爷的温馨时光,却被改成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传言是“老企业家娶美女”。不过,女子快递作弊案也出现在去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当事人顾女士原本在快递点等着取包裹,却被偷拍到了,还被编辑成了“出轨快递小哥的富婆”。两位女客户都在谣言的网络发酵中经历了“社交死亡”。事实上,从来没有所谓的“小案子”。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可能价值和影响不大,或者情节不是很严重,但每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生命。这两个案子小吗?对于受害者来说,一夜之间遭受“社会死亡”是一件“大事”!
去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的谷女士案件中,检察监督机关可以促使企业案件从“自诉转为公诉”;而一年后中国发生的女博主被造谣的案件,直接是公安行政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捕。诽谤案一般都是属于自诉案件,司法机关通过主动学习介入,这是我们一个学生积极的信号,体现出信息网络建设法治教育正在不断强化。很显然,网络技术放大了诽谤的社会环境危害性。对这样的案件,司法机关该出手时必须出手,不能让受害人仅凭一己之力去维权。这也是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重要宣示: 网络发展不容犯罪藏身绝不是口号。
如何增加造谣者的非法成本,使互联网不成为谣言的滋生地?
向前推进“不敢,不能,不想”。
第一,依法惩处要到位,落实“不敢”。去年,网络犯罪起诉数量增加了近一倍,应加大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案阻吓、以案止案。
第二,监督企业管理要到位,把“不能”做实。相关工作职能部门、网络信息平台的监管人员职责落实了,很多学生网络乱象就能消除在萌芽发展状态。
第三,源头预防要到位,“不想”要扎实。 要提供一个干净的网络空间,需要每个网民的参与。 要加大典型案件的发布和宣传力度,向社会发出互联网不是法治之外的明确信号,言行要守住底线。
为什么要更多地关注促进社会治理的案例?
优质高效办案只是基础,能依法履职、办案、管好才是更重的责任。该案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坚实举措。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案例是最直接的业务教科书,解释司法理念和办案规则;对社会而言,案件承载着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是最鲜活的法治公开课。比如前面提到的,谷女士被传出轨。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批示,由自诉转为公诉,并作为指导性案例出版,确立了办理此类案件的规则。有媒体称,没有之前的“自诉转公诉”,就不会有“老夫少妻”的公诉案。这就是案例的价值:用案例推动法治的进步。
要遏制网络谣言,应该从源头抓起,增加造谣的成本,让造谣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您深处于这样的困境中,可以寻求龙岗区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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