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找不到人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二、被执行人名下查询不到房产、车辆、银行存款
金地梅陇镇律师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补充:纳入黑名单的人,将:不能贷款;不能完成以下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受到人事录用限制;不能参加招投标项目。
三、多次传唤,仍拒不履行的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例:2020年9月15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沈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沈某与申请人张某本是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4月双方合伙开店,张某垫付首批货款。后因经营不善,双方结算,沈某于2019年9月出具借条两万多给张某,经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沈某却一直以“疫情期间没钱偿还”为借口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无果。9月15日上午,沈某被彭泽法院执行干警堵在其老家,将被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沈某“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促使企业复工复产,但沈某觉得疫情期间拘留所无法拘留自己,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当即申请签发拘留决定书,将沈某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后送至拘留所,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四、启动程序
0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0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补充:金地梅陇镇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金地梅陇镇律师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0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0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0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0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
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当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
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单位,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一般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申请执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但是按照规定,这不算是结案,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待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算结案。执行工资战线有时会拉得很长,十年几十年的都有。
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查封了房产及车辆,可以进行评估拍卖。
填写对外委托拍卖移交单;房产价格认定:双方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发起评估;摇号拍卖:第一次拍卖,若一拍无人竞拍,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一般会降价5%-20%),若二拍无人竞拍,再进行为期60天的变卖。变卖(不会降价)若无人竞拍,可以以物抵债。
07.执行回款
执行回款从银行扣划到法院账户时(公对公),各级法院采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适用的一案一账户,从上至下,透明监管。执行员确定金额到达法院标的款账户后,才能审批发放。
审批流程为:执行员组织办理领款手续—在系统中提请执行局长审批—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财务进行发放(大约时间7-30天)。
08.付款
付款程序如下:申请执行人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审批,然后就可以耐心等待了。
开通了银行短信的最好,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发放款项后书记员会提醒你自行查账。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金地梅陇镇律师谈猫抓人投喂者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