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个人住房的征用和房屋拆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决定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优先保障住房。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今天,坪山区律师为您整理出全省大部分的住房保障标准,看看您的家庭最低补贴平多少。
一、《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征收个人房屋,被征收户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实行企业货币进行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施工面积以及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后仍符合社会条件的,优先发展予以住房制度保障;
(二)实行知识产权调换的,依据我国房地产企业市场风险评估产品价格可以确定被征收个人住房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但调换后的住房总建筑施工面积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属于中国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设计面积存在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调换后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拆迁户不需支付房款,超过一个部分拆迁户按房地产行业市场经济价格结清差价……”
二、《山东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个人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补偿被拆迁户不少于四十五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最低建筑面积补偿不得少于四十五平方米,具体标准由设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最低面积补偿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作出征收房屋决定的人民政府承担。
三、河南省《郑州市人民对于政府进行关于我国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不同意见》:“(二)特殊学生群体的补偿征收领取本地特色社会生活最低保障金的拆迁户的房屋,同时也是符合下列条件的:
1、 属于拆迁的私人住宅;
2、拆迁户在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3、市场评估的价格还不够拆迁户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住宅。负责征收的市、区政购买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户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差价。"
四、江苏省中国人民对于政府进行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企业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重大问题相关规定的通知第四条:“拆迁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可能无法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应当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给予补偿。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需要政府参照其他国家发展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制度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和当地社会经济适用房价值等因素分析确定。”
按照最低面积补偿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作出征收房屋决定的人民政府承担。
五、山西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只有一套住房,被征收建筑面积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筑面积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成套住房作为房屋交换的产权。四十五平方米以内的差价不予结算,超过四十五平方米的,按阶梯价或者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设区的市、县(市、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具体办法。”
六、《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征收个人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拆迁户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1)拆迁户选择企业货币资金补偿的,按照我国最低补偿建筑施工面积予以补偿;
(2)拆迁客户选择产权交易的,用于产权交易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 拆迁户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内的部分不缴纳房屋价款或者被征收房屋价款的差额,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区)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部分和拟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划分为区,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七、吉林省《长春市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对符合中国城市社区居民收入最低社会生活质量保障工作条件中的城市低保户,且仅有1处建筑施工面积不足49平方米住房,无力结算差价的,经民政部门认定后,按照我国建筑设计面积49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信息进行教育安置。超出原建筑工程面积部分,产权归人民政府需要所有。”
八、《辽宁省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5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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