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蔡先生和张先生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一天晚上23点左右,由于楼上的噪音扰民,张先生来找蔡先生理论。双方发生冲突时,蔡先生用刀砍伤了张先生,并被认定为轻伤二级。蔡先生被刑事强制措施,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起诉至法院。
深圳法律援助热线看到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彭先生对社区广场居民的休闲娱乐噪音感到不满,于是将空啤酒瓶和未开封的瓶装啤酒从窗户扔了出去。
法院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先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蔡先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良好,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最后,蔡先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七个月监禁。
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彭先生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认为彭先生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彭先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最终判处彭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律分析
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作为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主张排除妨害的原告,应承担“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
深圳法律援助热线举证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②相邻义务人实施了相邻妨害行为;
③原告相邻权益受到侵害;
④被告行为与原告相邻妨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不能合理保护自己的权利,最终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面对噪声侵权,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有关活动区域、时间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设备产生过大的音量。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家庭活动时,应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家庭及其成员应养成减少噪声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宠物等日常活动,尽量避免噪声干扰周围人员,相互理解,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行业委员会、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由上述机构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如果以上方式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千万不要失意。(文章都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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