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候审和监护必要性审查法律业务
对保证人候审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万德律师事务所在审查取保候审和羁押的必要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我们依靠办案程序法和对案件和证据的准确把握,向检察院申请审查必要性和审查。办案机构努力取得取保候审办法,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业务
担保人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万德律师在审查取保候审和羁押的必要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我们依靠办案程序法和对案件和证据的准确把握,向检察院申请审查必要性和审查。办案机构努力取得取保候审办法,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负责候审和羁押必要性法律审查的律师吴安妮女士,在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刑事侦查业务中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在审查保释候审和拘留的必要性。曾任江西省鹰潭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五年检察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诉讼,熟悉公、检、法等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法律,办理过经济犯罪案件和职务。
成功取保候审的代表案件包括朱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庄某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戴某伪装隐瞒犯罪所得、尹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案件,哈某非法吸收公积金案,雷军伪造国办公文案,陈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苏诈骗出口退税案等。
案例:女孩被毒死,同村男子被控杀人羁押10年多,一审判死缓二审发回重审,取保候审25年仍无说法
6岁女孩被人捆绑灌下农药遇害,同村31岁男子被控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缓,二审发回重审。3年后,男子被取保候审,后从相关部门获得20万救济款。取保候审25年了,男子由中年迈入老年,但至今仍在取保候审状态。“是否有罪,没有人再过问,希望相关部门在我有生之年能给一个明确说法,尽快摘掉我戴了35年的‘杀人疑犯’帽子。”4月26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66岁的山西男子张和平一直喊“冤枉”。
张和平(右)希望有生之年相关部门能给他一个说法
6岁女孩被人毒死,同村31岁男子被带走调查
张和平是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一位普通农民,今年66岁。4月26日下午,提起自己无辜卷入一起杀人案、被羁押10年半、取保候审25年的遭遇,张和平哀叹不已。
张和平介绍,初中毕业后,他先是在村子务了几年农,后来入伍到了部队,复员后,又回到村子务农。“父亲回村后曾担任民兵连长兼植树造林组组长,获得太原市相关部门嘉奖两次。”张和平的小儿子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在他眼里,父亲待人和善,和村民关系融洽,一家人都没想到,父亲会卷入一起凶杀案中,他们的命运从此改变。
1986年4月8日,村民王某某6岁的女儿在距家几百米外的炮台防空洞下,被人捆绑住手脚、灌下农药。嫌疑人逃离现场后,小女孩挣扎着滚出防空洞口。路过的同村学生看到后,立即通知王某某家人。小女孩的外婆闻讯后赶到现场,和外孙女简单对话后,小女孩不幸中毒死亡。经鉴定,小女孩系服“一六0五”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我们家和王某某家有一二百米远,两家关系很正常,没有闹过矛盾。”张和平说,案发时,他家正雇工人挖地基,计划砌窑洞。案发9天后,即1986年4月17日晚上,他被当地警方带走,“到了公安局后,我才知道,警方怀疑我杀害了小女孩。”
被控故意杀人,男子一审被判处死缓
“我根本就没做这件事情,所以警方侦查初期,我坚持不认罪。后来经受不了逼供,就一点一点的‘交待’了‘杀人’的经过。”张和平说,正因为如此,他的案子在公安机关压了很长时间才到检察院。
1988年2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太原市北郊区(现改为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张和平被逮捕。1993年8月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张和平辩称,案发当天他没有去炮台的防空洞,起诉书指控他故意杀人不是事实。张和平的辩护律师称,起诉书指控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86年4月8日中午,被告人张和平为占据本村炮台上的的地基,采用在炮台防空洞内制造恐怖事件的手段,欲达到迫使他人不敢在此地圈窑之目的,将本村村民王某某的6岁女儿哄骗到炮台的防空洞内,先用铁丝捆住女孩的手、腿,又用事先准备的一小瓶“一六0五”农药灌进女孩的嘴里,在跳出防空洞时,几乎碰到骑车经过此地的邻村人高某某的自行车车把上,后仓皇逃离现场。小女孩被他人发现后,其外祖母闻讯赶来,当问其被人捆绑经过后小女孩死亡。经法医鉴定,小女孩系服“一六0五”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村民蔡某某证实,张和平当天中午两点左右,在路上叫小女孩,把小女孩抱到防空洞里。邻村村民高某某证实,当天中午两点半左右,他骑车路过防空洞时,突然从防空洞跳出一个人撞到他的自行车车把上,判断肯定是张和平。
小女孩外婆最初称,他赶到现场后,问外孙女是谁把她捆起来的,外孙女当时说是“二妮子的娃娃”。近一年后,小女孩的外婆又称,当时她怕得厉害神志不清,没听准确,一年来,她反复回忆,孩子说的是“二朋爸(张和平)捆的”。
太原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张和平目无国法,用“一六O五”农药毒死幼女一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应予严惩。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经太原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1993年9月11日,太原市中院以被告人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3年9月,太原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和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发回重审,3年后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一审宣判后,张和平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和平在上诉状中称,他没有杀人,请求山西省高院改判他无罪。
山西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1993年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993年12月,山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该案发回太原中院重审
张和平回忆,案件发回太原市中院不久,太原市中院将案件退回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到太原市公安局。之后,在没有新证据的的情况下,太原市公安局又将案件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要求就现有的证据审查起诉。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太原市检察将再次将案件退回太原市公安局。
张和平的小儿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后来听律师说,案发后,警方在现场提取的足迹与父亲的不符,另外,现场留下的血迹血型与遇害小女孩相同,但和他父亲没关系。
1996年12月27日,在被羁押了10年多后,张和平被取保候审。在看守所的10年,是张和平最难忘、最痛苦的10年。法院开庭审理前,由于看不到希望,一天晚上,趁人不注意,张和平用撕烂的床单拧成绳子,悄悄拴在看守所的铁栏杆上,把头伸了进去......同监室的人听到响声,立即打了报告,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取保候审10年后获20万救济款,是否有罪至今仍无说法
“父亲被抓时,我才4岁,哥哥6岁。”张和平的小儿子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父亲的案子给一家人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父亲被抓后,我们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一直低着头作人,是妈妈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弟俩带大的。”在那样的环境下,张先生和哥哥一直被人歧视,无心学习,兄弟俩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
取保候审后,张和平和家人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早日给一个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2005年7月,山西当地媒体曾以“‘杀人疑犯’帽20年摘不掉”对张和平的遭遇作了报道。“2006年,太原市尖草坪区政府、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区分局给了父亲20万救济款,此后,父亲的案子就搁置起来。”
2005年7月,山西晚报对此案的报道
张先生说,由于父亲身患脑梗、高血压、糖尿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几年前,父亲委托他全权处理此事。“老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他有生之年给一个明确的说法,摘掉‘杀人疑犯’的帽子,还他清白。”
张先生说,近年来,他曾多次就父亲的案子联系当初的办案部门,但每个部门都说案子不归他们管,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结果。4月2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部门负责人,其称该案具体情况他不便介绍,让记者联系太原中院宣传部门。太原中院宣传部门相关人员称,该案具体情况他不了解,待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
4月26日下午,太原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称,张和平一案他不了解,“案子是太原市中院办的,建议向太原市中院了解。”
“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对吧?我成为正常人25年了,但一直戴着‘杀人疑犯’的帽子,至今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不知道法院什么时候才能下无罪判决,彻底还我清白?”采访过程中,张和平一直说:“我就没做那个事情,我是冤枉的,希望有生之年能彻底洗涮冤屈。” 张先生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此案,让案件早日有个结果,“给父亲一个交待,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上海取保候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