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前立遗嘱,婚前的房子是给弟弟的。但丈夫李先生还是可以住的。但前段时间李先生发现妻弟把房子挂在网上卖。这会影响你的生活吗?
妻子把房子给了弟弟,答应丈夫李先生还能住
2006年,李先生与徐女士结婚,婚后没有孩子。2014年1月,生病的徐女士立遗嘱,称她死后将与李先生住的房子赠送给弟弟徐先生,但李先生再婚前仍可居住。
2016年初,徐女士去世后,徐先生和李先生为徐女士的遗产上法庭。经深圳遗产律师事务所调查,该房屋为徐女士的婚前财产。
2016年11月,洪山区法院裁定该房屋归徐先生所有,李先生拥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判决结束后,李先生一直住在房子里,徐先生从未打扰过。
发现妻弟把房子挂在网上卖,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居住权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物权编辑增加了居住权相关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居住权是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这不仅是对居住权人自身权利的有效保护,也是对后续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的避免。
今年年初,李先生发现他住的房子被他的妻子和弟弟徐先生挂在一个网络平台上出售。他担心房子出售后会影响他的继续生活。他迅速带着判决来到洪山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居住权。2月26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以李先生的名义登记该房屋的居住权。
据悉,这是武汉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3月3日,洪山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洪山区政府服务中心,在房地产登记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当配合李先生办理居住登记。8日下午,律师陪同李先生到洪山区房地产登记窗口申请居住权登记。目前,居住权登记已按规定办理。
深圳遗产律师事务所提醒:买二手房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深圳遗产律师事务所提醒,居民在购房时也要注意在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打算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居住权,以免房子属于你,但你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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