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权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也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但是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怎么写遗嘱,导致写出来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最后也不会被认可。那么,遗嘱到底应该怎么写呢?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为你进行总结:
一、遗嘱应该怎么写
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的法律行为,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进行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及近亲属
2、本人通过委托的遗嘱相关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委托书、住所、指定执行人与本人之间的关系,如有,应注明不影响执行人效力,并指定备用执行人。 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演示。
3、本人遗嘱相关法律制度效力的说明
遗嘱人的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态、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受胁迫、欺骗,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处分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遗嘱人以书面或代表书面提出的遗嘱或遗嘱草稿的订立时间、地点和程序,是否为该人的真实意图,是否有修订或补充,是否有附加条件处置该遗产; 代表在遗嘱上的签名、盖章或手印或遗嘱草稿是否为本人的行为。
4、我的财产描述
在基准日期,项目-房地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办公室、债券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之前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是否有设立担保、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形。
5、我的保险说明
受益人基本发展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企业合同进行单证理赔管理方法。
6、处理相关事务
债权、财产分配、个人物品:向有关人员提交汽车、电脑、书籍、信件、照片和信件。
7、以前没有订立以及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进行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怎么样才算合法有效
所谓遗言法令效能的体现,便是民法通则的规定结合继承法的具体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满足的实体条件。
1、遗言人拥有相应的行动才能。对此,继承法明确指出,无行动能力人或许限定行动能力人所立的遗言有效。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克不及识别本人行动的肉体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可以立遗嘱。
无行动能力人所立的遗言,即使其自己起初有了行动才能,仍属有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言必须是遗言人的实在意义暗示。受勒迫、诈骗所立的遗言因不是遗言人实在的意义暗示而有效。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即使伪造的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3、遗言的内容吻合法令划定或许不违背社会大众好处。继承法中划定:遗言应该对不足劳动才能又没有生存起源的继承人保留需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生效时,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因违法也应认定为无效。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也对如何写遗嘱有了认识。如果您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深圳遗产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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