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涌现一系列的不和谐要素,就会因豪情和睦从而举行离婚,如果碰到对的人走到一起组成新的家庭,这就是再婚家庭。再婚家庭可能会面对遗产继承纠葛,那么再婚遗产继承纠葛如何解决?继承顺序又是什么样的?下面深圳遗嘱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了关于遗产继承纠纷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想了解有关遗产继承纠纷类问题的朋友有所帮助。
遗产是按什么顺序来继承?
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端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问题:
我国《继承法》划定:“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端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次第继承人继承。”同时,婚姻法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内涵进行了划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孕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瓜葛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孕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瓜葛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次第,便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前后序次,便是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中,按照血缘和婚姻关系的亲属,以及经济生活中相互依赖程度划出继承的不同顺序。
我国婚姻法划定了两个继承次第即第一次第继承和第二次第继承。以血统瓜葛比来的统一亲等的人即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次第;血统瓜葛较第一次第稍远的同一亲等的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管有多少,应同时继承,不再有先后次序之分。
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或许第一次第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二是第一次第继承人全数废弃了继承权或许丧失了继承权。这两种情形,岂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婚遗产继承纠葛如何解决的问题就为您解读到这里,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有关此类问题,可以找深圳遗嘱纠纷律师咨询,同时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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