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享有遗嘱自由,可以实现自由市场支配其死亡后遗产的处理技术方法,遗嘱人在发展具有遗嘱能力时所订立的遗嘱只要一个符合国家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该遗嘱就合法合理有效,遗嘱人将全部文化遗产赠与小保姆的遗嘱如果企业符合中国法定要件,也依法管理有效。接下来就由深圳取保候审律师为您讲解关于遗嘱自由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意志自由
意志自由是指死者以意志的方式处理自己财产所有权的自由。遗嘱自由可以视为人身自由的组成部分,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个或多个合法继承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公民以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自由,体现了国家对公民财产的完全保护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完全自由权利。因为,如果没有意志自由就意味着公民在生活中不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公民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一、遗嘱自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甚至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将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可以将财产遗赠给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也可以将财产作为社会救济。但是,遗嘱并不是一个绝对没有自由的,其必须具备一定法定的形式构成要件和实质要件,要件不齐备的不能通过生效。遗嘱的形式是指遗嘱订立的法定工作方式。在遗嘱继承中,遗嘱形式以及是否合理合法,直接影响决定遗嘱的内容我们能否得到有效。遗嘱可以设计采用传统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录像遗嘱、打印遗嘱。
三、遗嘱的实质要件是有那些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的遗嘱有效,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被胁迫、欺诈立下的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其内容无效;遗嘱的内容我们不得违反相关法律,不得损害其他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为学生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而没有我们生活资料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自己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在日常生活中,公民通常以自己的遗嘱方式订立遗嘱,遗嘱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订立:遗嘱人书写遗嘱的内容。
遗嘱人应当亲自书写遗嘱全文,既要真实表达遗嘱人的遗嘱,又要防止他人伪造、伪造、增加遗嘱内容。立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地。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的内容发生冲突,应以书面遗嘱的时间为准。同时,立遗嘱的时间有时可以证明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遗嘱人的亲笔签名。自书遗嘱中如需进行涂改增删,应当在使用涂改,增删管理内容的旁边已经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通过涂改、增删处另行计算签名。以上就是深圳取保候审律师为您讲解关于遗嘱自由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是请深圳取保候审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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