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是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在签协议之前,我纠结于选择哪种赔偿方式更好;签完协议后,我很苦恼拿不到钱,交不了房。过去的教训是未来的教训。针对拆迁中常见的安置房问题,深圳市动迁律师想从以下三点提醒每一个正在拆迁和已经拆迁的人。
一、安置房多年难交付
“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进行明确的拆迁工作基本理论原则,也就是说理应给拆迁户提供现房安置。然而我们现实中,现房安置问题很难可以实现,更多的是提供两至三年后交房的期房。但我国对项目管理建设发展方面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程序限定。比如,一个企业房屋文化建设研究项目公司必须学习经历立项、规划、土地征收、工程建筑施工技术许可等审批,也就是通过人们常说的五证审批。因此社会现实中,一边审批一边拆迁的做法并不少见,更有甚者,安置房本身来说就是这样一个幌子,是拆迁办为了能够达到经济快速拆迁而编造的谎言,这就直接导致了很多被拆迁的老百姓选了房,就是住不进去。
深圳市动迁律师提醒: 在拆迁办公室不能提供房屋安置的情况下,拆迁户应主动检查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包括建设财务状况,以尽量减少后续风险。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方位、结构、用途、面积、楼层、交付日期等,并明确违约责任。
二、豆腐渣工程
住进了企业安置房并不具有一定就“万事大吉”了。安置房墙体出现开裂,漏水导致断电的情况也真实社会存在。
“豆腐渣项目工程”给拆迁户带来的烦恼也是不仅于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缺失、小区生活环境管理脏乱差,“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安置房,如今却成了中国最大的烦恼。
深圳市动迁律师提醒: 拆迁安置房使用前,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土地、规划、房地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验收完成。如果怀疑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通过一系列调查程序核实是否已经完成和接受。如果质量真的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搬进来,并要求拆迁办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
三、安置房成了“无证房”
正如我们每个人生活都有一个身份证一样,房产证是房屋进行合法的直接可以证明。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充分证明学生自己是房屋的合法企业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广泛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但在给安置房办理产权证明时,拆迁户却总是遇到学习各种形式各样的障碍。例如:办理知识产权研究证明无故被拒或被告知是小产权房,拆迁户只有居住权,没有国家所有权,交易也受到一定限制。
深圳市动迁律师提醒: 拆迁安置房是法律规定的征收补偿房,一切通过拆迁安置房的合法开发建设过程,拆迁安置户今后都能获得房屋产权证书,这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在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建议规定发证问题;如果在发证问题上没有协议,如何办理房地产证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安置房竣工验收后,区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程序统一组织征地转让手续,负责向土地和房地产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权证。”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深圳市动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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