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市管理局局长,进入学校停车场不配合降温,甚至发现挖掘机,非法强行拆除学校大门。多家新闻媒体报道此事,“城管局局长用挖掘机拆校门”消息引起网友热议。而这都是源于违章建筑拆除矛盾引发的。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6月12日,中山县冠峰惠岭学校表示,在今年2月疫情防控期间,该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局长苏希某拒绝登记,将私家车驶入校园停车场,因为他不得不等待一段时间才乘上汽车补办登记。苏传唤下属当场查明违章建筑,并拆除校门,双方发生身体冲突,校长和其他人员受伤。5月29日,地方纪委向党发出了严厉警告。
从监控录像来看,姓主任的行为非常霸道。在第一个命令下,挖掘机和几十名穿制服的人员开始违法强行拆除学校大门,学校工作人员被包围。
人们不禁感叹:多么伟大的风格啊!
“我们只想要成为一个社会公道,人打伤了,手都抬不起来,门拆了,到现在也没人管。”视频中的慧灵中学学校校长说。
对此,6月13日,广西贺州市中山县党委宣传部通知县市管理局局长苏雪用一台挖掘机拆除关丰惠岭校门。中山县党委宣传部宣布,关风县惠陵学校内存在违章建筑,并一直未被拆除,日系学校依法正常拆除违章建筑。学校不同意。
目前,学校一方的意见较多出现在民意领域,是否有其他原因导致双方的冲突纠纷,仍有待有关局长及有关调查部门进一步详细解释,还原整个故事情节。但当地纪委经过“认真调查”,向涉案部门主任发出严重警告,这至少表明他们的行为不当。
我们可以退一步讲,就算冠丰慧灵学校的大门确实是违章进行建筑,也应该走正常运行程序,而不是通过采取使用这种“打击报复式”的工作生活作风。
在执法过程中,局长临时发出的警告通知明确表示学校需要限期整改,但城管在同一天进行了非法拆迁,明显属于不当拆迁。视频显示,有学校领导在场,门卫说要告诉董事长,苏主任说不要找他,可以直接移除,并在“警告通知”上签名,但写道“当事人不在现场”。
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违章进行建筑的拆除应履行企业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等相应的法定工作程序。
对于拆除违章建筑,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说违章建筑可以随意拆除违章建筑。行政非法强制拆迁的程序必须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发出通知并作出强制执行书面决定后,方可实施非法强制拆迁。拆迁户发现房屋违章建筑时,将收到《限期责令拆除的决定》,合法的《决定》将通知:“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依照《行政处罚法》给予当事人法律救济。
强行拆除是否合法以及是否伴随着私人报复应该是调查和追究事件责任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上级当局是否应该进行干预,进行更深入地调查,以便对公众舆论的关切作出反应?
官员的言行举止不仅可以体现个人涵养,更代表着地方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权力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合理有效行使,绝不能成为一个个人发泄情绪的工具。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事务所整理的关于这个强制拆除的实际案例。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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